低窗臺安全隱患分析以及防護措施-不銹鋼陽臺欄桿
如 今采用飄窗設計或低窗臺設計的住宅越來越多,雖然可以增大采光面,擴展視野,但實踐證明低窗臺存在很大的安全問題,如固定窗框強度不夠,使用者爬在窗框上 導致玻璃破裂;落地窗僅用固定玻璃,沒有防護,兒童玩耍、椅子翻倒等會碰破玻璃,造成險情。所以,設計固定扇落地玻璃窗、隔斷、門時,應采取安全防護措 施,如不銹鋼陽臺欄桿、不銹鋼欄桿等防碰撞設施。
低窗臺設計存在的主要問題有:
1、外窗臺距離樓地面的凈高低于 0.90m,無防護措施。
2、開啟扇不防護
3、固定窗不防護
4、低窗臺附加欄桿高度不夠
5、以固定扇作為低窗臺的防護措施無限制條件等。
根據上述問題,低窗臺安全防護措施分析如下:
1、外窗臺距樓面、地面的凈高低于 0.9m,應有防護措施,窗外有陽臺或平臺時可不受此限制?!蹲≌O計規范》(GB50096-1999)第3.9.1條規定:窗臺的凈高或陽臺欄桿高度均從可踏面起算,保證凈高0.9m。
2、開啟扇洞口下沿的有効防護高度低于0.9m時,開啟扇必須防護。
3、固定扇設護欄防護,目的是為了防止發生碰撞,或碰撞后防止發生高處人體或玻璃墜落。
4、低窗臺附加欄桿應慎重處理。
常見的低窗臺距地 0.5m左右,如果緊貼內墻增加0.40m欄桿或柵欄肯定能達到規定的防護高度,有兩種情況被認為不符合規范要求;一是窗臺臺面太大,如凸窗等,小孩能站 在窗臺上眺望,這種情況,窗臺欄桿本身高度應達到0.9m。第二種情況是窗臺太低,成為可踏面。距離樓(地)面0.45m以下的臺面、橫欄桿等容易造成無 意識攀登的可踏面,不應計入窗臺凈高。
5、以固定扇作為低窗臺的防護措施有限制條件。
總之,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欄桿和窗臺的高度,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嚴格按《強制性條文》和設計規范要求、設計及施工,做好預防措施,在施工前做好技術高底,過程中把好質量關、驗收關,防止在初驗時發現違反強制性條文的問題,為業主提供一個滿意的工程。